挂面及方便米线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开说明
2019年5月10日,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挂面及方便米线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挂面及方便米线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镇南营村委会哨箐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生产挂面及方便米线各250吨;
本项目环保投资76.1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1500万元)的7.06%。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车间、机修车间、配电室,并配套建设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竣工,2012年8月投入试运行。项目于2010年1月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挂面及方便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6月17日取得了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挂面及方便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保复[2010]79号)。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为76.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6%。
(四)验收范围
环评报告表中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监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踏勘核实,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有以下两点:(1)随着生产工艺的进步,项目实际方便米线生产工艺流程中淘汰了淘洗和抽丝和两个工序,实际生产过程中无淘米废水产生,较之环评设计减少了废水及污染物的产生,属于向好变动情况;(2)项目环评设计中燃煤锅炉配备双碱法脱硫、多管陶瓷多管除尘器,实际配备了一套水幕除尘器,同样满足废气脱硫除尘需求。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未产生生产废水。
生活废水为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日均20m3,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原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生物反应器-循环泵-膜组件-消毒装置-中水贮池-中水用水系统。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和餐饮废气。锅炉废气由燃煤锅炉产生,燃煤锅炉实际配备有一个水幕除尘器,满足项目实际生产需求,经水幕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餐饮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和面机、米线机和磨粉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较少,且声强不大,通过厂房的隔声吸声及距离衰减处理,经常保养维修设备使其正常运行,熟练操作使用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生产固废:生产制作鸡蛋面时产生一定的蛋壳,此部分交由公司内部当地员工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产使用的燃煤锅炉,年产生煤渣全部外售给砖厂进行处理。项目双碱法脱硫系统反应过程中生成的亚硫酸钙和硫酸钙沉淀物需要定期排出,与煤渣一起全部外售给砖厂。
生活垃圾利用厂区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委托个人进行清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已做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最终进入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JCB20180671号检测报告,项目废水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和餐饮废气。锅炉废气由燃煤锅炉产生,经水幕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餐饮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根据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JCB20180671号检测报告,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和面机、米线机和磨粉机。根据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JCB20180671号检测报告的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途径可靠,处置率可达100%。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验收对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口、废水总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指标为COD、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污水处理站进口监测结果:COD 218mg/L、BOD5 99.6mg/L、SS 50.5mg/L、动植物油0.2mg/L、氨氮 44.9mg/L、总磷 6.62mg/L;废水总排放口两日平均值:COD 18mg/L、BOD5 7.3mg/L、SS 9mg/L、动植物油0.13mg/L、氨氮 0.802mg/L、总磷 0.42mg/L;去除率:COD 92%、BOD5 93%、SS82%、动植物油35%、氨氮 98%、总磷 94%。监测结果均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要求,即:COD≤50mg/L,BOD5≤10 mg/L,SS≤1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动植物油≤1mg/L。
2.废气
本次验收在项目锅炉排气筒烟气出口设置一个监测点,在工况正常情况下每天监测三个典型时段,连续监测两天,监测指标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经监测,指标平均值为:烟尘排放浓度为25.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31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08mg/m3,林格曼黑度为0,监测结果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尘≤8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东西南北外1米处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5.0-58.7 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48.7dB(A),满足(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途径可靠,处置率可达100%。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排放量1300t/a、COD0.0234t/a、氨氮0.00104 t/a、总磷 5.46×10-4t/a,满足环评总量要求。
废气标干流量平均值为5316m3/h;烟尘排放速率平均值为0.135kg/h,二氧化硫排放速率平均值为0.696kg/h,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平均值为0.574kg/h,锅炉每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烟尘排放量为0.27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92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48t/a,满足环评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北面500m处民房环境噪声保护目标的环境噪声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本次废气特征污染物为粉尘,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距项目北面500m处民房,本项目厂区进行了绿化,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外排,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螳螂川水质无直接影响。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无影响,较之《报告表》所述无较大变化。
六、验收结论
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挂面及方便米线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从立项建设、调试运行全过程中,已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污染物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到位,符合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经现场调查及监测,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环评及批复标准要求。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及时对车间清扫;
2、加强对运营过程中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对燃料煤的使用进行管理;
3、隔油沉淀池、化粪池等定期清掏,保证运行正常;
4、加强设备、管线及各项污染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可申请废水排入园区管网进行处理。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7月10日
2、当地环保部门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传真:0871-8811630
3、建设单位
云南海茂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13064235988
4、公开网址
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
http://www.yn209.com/